“浪費也是一種宣傳”,這句話來自歷來提倡節約的電力部門。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,最近,榆林的一些市民反映說陝西地方電力榆林分公司(以下簡稱榆林地電)20層的辦公大樓,一到晚上就燈火通明,用電浪費十分嚴重,一年僅電費就要20多萬。對此,該電力公司的紀檢負責人卻表示:單位是窗口單位,黑咕隆咚的不好。用電浪費是一方面,浪費的過程中也是一種宣傳。
  剛剛結束的2014年新聞記者考試培訓材料告訴我們,宣傳重形式、重反覆,宣傳是傳播者反覆宣揚某些理念和思想,帶有明顯的傾向性。於是我們就納悶了,對於包括電力在內的能源,國內外所有的聲音一直反覆宣傳的都是要節約。什麼時候浪費成了宣傳了?宣傳浪費這是什麼導向,要傳播什麼理念和思想?不過,既然已經浪費到讓當地群眾都看不下去繼而找媒體反映的程度,榆林地電倒是踐行了“重形式、重反覆”這一點。20層樓燈火通明,報道中提到,一年的電費20多萬元,這是打算廣而告之一下“電力部門不差錢,電力公司是土豪”嗎?既然如此,那怎麼還老說發電虧損,利用各種平臺呼籲要漲電價呢?給電力公司的大樓關關燈,別的不說,至少可以補貼不少困難戶的電費。本來,電力公司就是壟斷部門,享受了國家的諸多優惠政策。結果這些優惠卻並沒有隨著電力覆蓋到千家萬戶,反而是被拿來肥自己。這種行為不僅僅是坑了老百姓的問題,更嚴重損害了國家信譽。
  不過,這種浪費也的確是一種宣傳,確切說,是對榆林地電某些領導思想的一次泄底。長期以來,追求形式、比拼面子工程成為了一種潮流。沒有最奢侈,只有更浪費。雖然中央在2012年12月就通過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、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,但顯然被某些人當成了一陣風,以為只要文件上寫一寫、口頭說一說就可以了,完全沒有落到實處。
  更要引起重視的,還有一個細節。在採訪中,辦公大樓的物業保安透露,供電局是不出電費的。大概是榆林地電覺得反正自家發電自家用,再折騰這些電費,顯得太“見外”了。殊不知,如此一來,本屬於公共資源的電力,一下子成了部門私產。這與中央三令五申嚴格取締的“小金庫”何異?
  也許,拜這句荒誕語錄所賜,榆林地電方面會對這種奢侈浪費行為有所動作。但我們關心的是,之前浪費的電錢誰來扛,之前的責任誰來負?同時我們還想問一句,以後,再提漲電費的時候,是不是該有點臉紅羞愧不好意思了?J173  (原標題:都宣傳浪費了, 就別漲電費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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